主营业务 main busines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0512-57895156

手机:18549925599

邮箱:kunchenghr@126.com

地址:昆山昆山前进西路3288号金澄大厦510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昆山劳务派遣员工可参加用工单位工资协商

2011年03月01日 新华报业网讯:酝酿两年多的《昆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近日获市人代会表决通过。该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工可以作为协商代表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这在全国实属首创之举。     

  据相关部门介绍,《徐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代表产生和争议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

  《徐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工可以作为协商代表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

  条例第八条则明确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协商劳动定额。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使本企业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为了给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创造条件,条例中还特别规定,地方总工会可以对实施集体工资协商不力的企业和行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要求予以改正。逾期不改者,将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 

   据悉,《徐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相关资讯

信誉保证,最专业、最便捷的劳务派遣机构,他们选择昆诚!

更多资讯

采用没资质的劳务公司用工方需承担兜 2025年昆山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 昆山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 调整2019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 昆山市阶段性下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 2019年昆山市社保基数调整下限为 江苏昆山法院联动化解劳动争议 苏州公布劳动争议案10大案例不签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正)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新)

Copyright (c)2015-2018 www.bai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8019383号-1